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津巴布韦签证、入境与海关须知            【字体:
津巴布韦签证、入境与海关须知
作者:佚名    常识来源:不详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8-5-13    

  1.津巴布韦签证分公务签证、旅游签证和工作签证。我国公民可持有效护照到津巴布韦驻中国大使馆申请签证。外交护照免签证费,公务护照如经津政府邀请免签证费,其它种类的护照需按规定交纳签证费。
  津巴布韦驻中国大使馆地址:北京朝阳区三里屯东3街7号;
  电话:0086-10-65325381,传真:0086-10-65325383。
  2.中国公民入境津巴布韦需持有效护照和签证,并认真填写入境卡、健康申报表及海关申报表。
  3.根据津巴布韦海关规定,出入境者须填写海关申报表,如实申报所携带的物品。海关人员有权检查旅客的行李,如发现超量或违禁物品不报,将被罚款、没收,甚至监禁。海关规定,在津停留30天以内的入境者可携带外币和250美元的免税品,其中酒不超过5升(烈性酒不超过2升);18岁以下的出入境者不得携带酒类物品。携带物品超过规定的数额,海关将按规定对超出部分征收海关税。
  以下随身用品可免税入关:相机、手提电脑、望远镜、手机、高尔夫球具、运动衣、野营设备等。
  出关时可携带外币,但不得超出入境时申报的数额。
  需特别提醒的是,在津工艺品商店随处可买到象牙制品等,但我国因加入相关国际公约,严禁携带各国海关禁止进出口的物品(其中包括各种象牙和犀牛角及其制品)入关。
  4.过境津巴布韦时,切记按规定如实申报所携带物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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