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昌吉交通局           
昌吉交通局
作者:zhwfm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7-7-8 2:47:10
工作职责

  昌吉市交通局是昌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交通行业的工作部门。
  一、职能调整
  (一)划入职能
  交通战备工作由交通局管理。
  (二)转变的职能
  交通培训工作交给有关事业单位或社会中介机构。
  二、主要职责
  (一)贯彻执行国家和区、州有关公路交通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。结合我市的经济发展需要,研究制定昌吉市公路交通改革开放和发展的办法及实施细则,并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。
  (二)编制昌吉市市乡、乡村公路中长期发展规划。根据市人民政府计划安排和州公路交通各项年度计划,编制下达全市公路交通各项年度计划,并组织实施。
  (三)负责对全市的市道、乡道、繁华小城镇街道、重要专用公路的建设、养护、路政等组织管理。
  (四)指导我市交通行业体制改革,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,建立完善信息、服务体系,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,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,协调发展。
  (五)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工作。
  (六)贯彻执行交通行业科技政策、技术标准和规范。
  (七)根据市人民政府和州交通局的统一部署,下达抢险救灾重点物资等指令性计划,并监督执行。
  (八)负责并指导交通行业的精神文明和职工队伍建设,负责有关交通提案处理、信访接待及行政复议、应诉工作。负责交通行业的法制宣传工作。
  (九)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。
  (十)承办市委、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

  内设机构
  根据工作职责,昌吉市交通局设2个股(室)。
  (一)办公室
  综合协调局机关工作。组织起草重要报告、综合文件;负责督查、文秘、政务信息、机要、保密、信访、档案管理、计算机网络、会议组织、安全保卫及综合治理等工作。负责执行国家、自治区有关交通法规;负责交通行业普法、依法治交、行政复议等法制工作、按规定管理机关的人事、机构编制、劳动工资、劳动安全与劳动保障工作;负责财务资金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决算;负责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监督工作;拟定全市交通行业科技、教育发展规划和措施;指导交通系统职工教育工作。
  (二)综合业务股
  负责维护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公路养护市场秩序;负责落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养护、管理等方面有关规划和计划;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。组织修建市辖区县乡公路、专用公路和收费公路;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;负责做好公路统计和技术档案归类整理工作。组织拟定全市公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和有关计划;负责维护全市客货运输市场秩序;负责交通行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;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、结构调整和交通企业改制;负责全市交通行业统计、预测、信息引导工作、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、养护等各项计划的审核上报工作。


  事业单位
  1、市路政稽查站
  2、硫磺沟公路收费站


  办事指南
  (一)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》的规定,昌吉市交通局办理以下两项行政审批事项:
  1.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。(依据《公路法》第五十四条)
  2.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。(依据《公路法》第五十五条)
  办理以下三项行政许可事项:
  1.占用、挖掘、架设、埋设、跨越、穿越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许可。(依据《公路法》第四十四条)
  2.铁轮车、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的许可。(依据《公路法》第四十八条)
  3.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设、埋设管道、线路和堆放物品的许可。(依据《公路法》第四十五条)
  (二)办事程序
  1.向交通局提出申请。 
  2.填写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表。
  3.交通局派专业人员现场实地勘查,并写出书面报告,报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是否审批。
  4.在批准该事项后,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核准收费。
  (三)收费标准
  1.在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。
  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附件一第六条,第二项:占用路肩1元/平方米/天占用公路用地0.5元/平方米/天;;占用控制区0.2元/平方米/天;占用边沟(排水设施)1元/平方米/天
  2.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。
  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附件一第七条:接道(人行便桥)500元/座、接道(汽车道)10000元/米(按开口宽度计收)
  3.占用、挖掘、架设、埋设、跨越、穿越公路或公路用地的许可。
  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附件二(一、二级专用公路),第一项:
  占用路面10元/平方米/天;占用土路肩15元/平方米;占用公路用地0.5元/平方米;占用边沟1元/平方米;穿越管线1800元/米
  4.铁轮车、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上路行驶。
  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第三项第三条、第六条:
车轮钢圈碾坏路面10元/米;占用控制区0.2元/平方米/天
  5.占用公路建筑控制区或者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架设、埋设管道、线路和堆放物品。
  根据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损坏赔偿收费标准》第二项:
挖掘公路600元/立方米(包括路面、路肩、边坡);挖掘公路用地60元/立方米;挖掘土场用地40元/立方米
 

  工作职责

  行政执法责任制
  为了促进昌吉市交通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,提高行政执法水平,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正确实施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和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结合昌吉市交通行政执法实际,制定本责任制。
  第一条 昌吉市路政稽查站应当遵守本制度。
  第二条 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,坚持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的原则,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分部门负责相结合的制度。
  第三条 路政行政执法以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正确、有效实施为目标。必须合法、公正、公开、廉洁、高效。
  第四条 路政行政执法的具体要求包括:
  (一)交通行政违法、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;  
  (二)违章行为及时得到纠正;
  (三)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主张的权利和申请事项及时得到答复和办理。
  第五条 路政稽查站对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负有宣传教育、贯彻执行的责任,应当做好本部门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工作,使执法人员的熟练掌握相关的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应当做好法制宣传工作,增强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和守法用法的自觉性。
  第六条 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检查,必须全面、正确地执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。
  第七条 路政稽查站实施行政处罚、采取行政强制措施、进行行政处理、实行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,不得超越职权和滥用职权。在对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行为,应当告之作出行政执法行为所依据的事实、理由,并应当告之其所享有的陈述、申辩、要求听证等各项权利。
  第八条 执法时必须做到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,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要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履行义务。
  第九条 应当及时受理并认真处理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投诉和申诉,不得拒绝和推诿。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陈述和申辩的意见的,执法人员必须充分听取,对当事人提出的实事、理由和证据,应当进行复核;当事人提出的事实、理由或证据成立的,行政执法部门应当采纳。不得因当事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。
  第十条 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,并制做合法规范的法律文书。在查处交通行政执法案件时,发现管理相对人涉嫌犯罪的,应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。
  第十一条 执法人员执行公务,必须出示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》,其执法行为方为有效。进行交通行政执法,必须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一同进行。
  第十二条 路政执法人员实施具体交通行政执法行为,应当遵守下列要求:
  (一)认定的事实必须清楚;
  (二)采集的证据必须客观、全面、充分,采集证据的手段必须合法;
  (三)适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正确;         
  (四)行政执法程序合法;
  (五)行政执法文书规范;             
  (六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它要求。
  违反本条规定的,按照《昌吉市交通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实施办法》处理。
  第十三条 路政执法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:
  (一)贪污受贿;(二)隐匿、伪造证据;(三)徇私枉法,玩忽职守;(四)超越或者滥用职权;(五)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;(六)从事盈利性的经营活动;(七)其它违法违纪行为。
违反本条规定的,依照《昌吉市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实施办法》处理。

  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

  指导思想:
  团结和动员全市各族人民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、四、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好中央关于加快改革和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,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为契机,以富民强市为已任,尽快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交通建设管理机制,树立市场观念和商品意识,积极推行公路的商品化和市场化,努力实现公路建设投资主体多元化、社会化,建立起一种“自我积累,滚动发展,良性循环”的公路建设市场机制。努力开拓运输市场和公路建筑市场,在保持运力和运量基本平衡的前提下,依靠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,提高公路运输的经济效益。实行新建与改建相结合,以改建为主的方针,提高现有公路的等级,逐步完善公路网络,为昌吉市经济的超常规发展,争当自治区公路建设的“排头兵”、“领头雁”。

  基本原则:
  1.根据昌吉市国民经济总体规划的要求,按照“一养护,二建设”、“先市乡,后乡村”的原则,对现有的公路实行建、养结合,以养护为主;新建改建并举,以新建为主。
  2.公路、运输行业管理在治理整顿、改革发展、理顺关系的基础上继续坚持保证、协调、监督、服务的工作方针,搞好宏观调控,搞好行业规划,加强行业管理。
  3.汽车运输要贯彻自治区全面放开,由市场经济自行调节,各种运输力量协调发展的方针,加强对运力的宏观调控,使运输市场的运作符合市场规律的要求。
  4.本市市乡、乡村公路网规划服从、服务于自治区、自治州干线、支线公路网规划。
  5.市乡、乡村公路网规划对农村经济的发展,地区国土开发规划,旅游业发展的实施,应具有良好的支持和引导功能。
  6.坚持“科教兴交”的战略,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,要注重科技进步,努力提高人员素质,加强人员培训和技
术交流,逐步实现公路交通发展由“粗放型”向“集约型”转变。
  7.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与西部大开发相结合的原则,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。

  总体要求:
  1.2001年—2005年目标:缓解和改变交通不适应经济发展的紧张局面。
  2.2005年—2010的目标:在进一步缓解和改善交通不适应经济发展、西部开发紧张局面的同时,发挥现有市乡公路、乡村公路网对经济发展的运行和引导功能,达到交通与经济的准适应状态。

  公路运输规划指标:
  1.社会运输规划指标(货运)
  据市统计局提供的数据表明:我市2000年的市属工农业总产值为18.7亿元,2005年计划的工农业总产值为51.8亿元,2010年规划的工农业总产值将达到87亿元。
   1)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贸委1999年的测算,西北五省区工农业总产值每增加1亿元,货运量将增加120万吨,而工农业产值每增加1元,货运量将增加12kg。现按“九五”期间已套用的办法预测货运量、货车数,新疆工农业水平在西北五省区中处于中等水平,按加乘系数1计算,我市每增加1万元的工农业产值,将增加货运量120吨,比“九五”略有下降。
  2)按照西安公路交通大学科技情报所推荐的交通量增长的公式
  nt=no(1+m)t
  nt—为计算年份的交通量
  no—为初始年份的平均昼夜交通量(16小时交通量)
  m—为年均增长率
  t—为计算年限
  我市2000年的汽车保有量如下:大货车5023辆,年均增长率平均按2%递增,则2005的大货车数利用上述公式计算应是5546辆,2010年应该是6123辆。
  2.社会运输规划指标(客运)
  截止2000年12月底,我市有各类客车688辆(包括营运车辆和非营运车辆),根据“九五”期间的客车数所服务的人员来预测今后人口增长所需的客车台数。2000年底全市总人口35.70万人,“十五”期间将增加6.3万人,平均每年增加1.26万人,现有的客车平均每辆服务519人,那么每年需增加服务的客车平均为24辆,年均增长率为3.5%
  3.城市公共交通规划(城市客运)
  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,公交企业应在改革体制、转换机制、理顺票制的基础上,逐步走向“专利经营,有限竞争,自主经营,政府监督”的企业化经营方式转变;建立多元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结构,以公共交通为主,协调发展中巴、大巴、出租车,满足交通多样化,多层次的需求;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应以发展运行成本低、社会效益好、占道面积少的公共汽车为主,对大巴、中巴和出租车应根据城市规模和经济发展水平、社会实际需要做到有控制地发展。昌吉市1999年的现状公交客运量为5.58万人次/日,2000年的公交客运量13.39万人次/日,2010年规划公交客运量计58万人次/日,昌吉市公交运力在2000年需165标台,在2010年需448标台,“十五”计划2005年需272标台,年均增长率是10.5%。

  公路建设规划指标:
  结合西部大开发的良好机遇,按朱基总理在2000年西部地区考察时强调的:要加快进行西部地区大开发,就必须下更大的决心,以更多的投入,加快基础设施建设,特别要加强公路…等基础设施建设,把公路建设摆在第一位,为昌吉市经济的超常规发展提供基础保证。为使我市公路建设能迅速适应经济建设的发展,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结合的方法,预测推定如下目标。我们现将昌吉市辖区内的所有公路网按其功能结构、等级标准分为四个层次:
  第一层次:轴线通道线(乌奎高速公路) 
  第二层次:区域性开放骨架线(g312线、省道s201、省道s102)
  第三层次:县级最优树集散线(市乡公路x140—x149线)
  第四层次:连系线和复盖线(乡村主干线y001—y168线)
  1.昌吉市境内的通道线是乌奎高速公路及老g312线的路段所构成,由线路所处的国家“三纵、三横”主通道上可知在路网中所处的重要位置和对经济的贡献率。
   2.区域开放骨架线是连接地州之间、兵地之间的重要通道,是区域内物质的重要集散地通道。
   3.县级最优树集散线的重要功能,以最优树(总里程最少)的形式实现城市与该市所辖乡(镇)场等在客、货流方面的集散功能,是最基本的流通渠道。
  4.连系线和复盖线是更小单位的交通线,其主要功能是增强公路对国土面积(有效面积)的覆盖性。
  5.根据以上四个层次的功能,编制公路网的技术等级结构及总里程。“十五”期间需改建专用(旅游公路)3条,计33km,需投入资金660万元。

  汽车站“十五”计划指标:
  1.建城郊办事处牛马市场处的城郊客运汽车站,建设规模2500平方米,总投资额600万元,建设年限2001—2002年。
  2.建三工镇汽车站,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,投资160万元,建设年限2005年。

  汽车站2006—2010年规划:
  1.建庙尔沟汽车站,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,投资160万元,建设年限2008年。
  2.建佃坝乡汽车站,建设规模1000平方米,投资160万元,建设年限2009年。

  实施措施:
  从昌吉市“九五”期间公路建设资金构成上分析,主要有以下几项来源:
  1)各乡镇农牧民投工、投劳、投入机械,以资代劳平均占公路建设总投资的30%以上。
  2)各乡镇公路沿线受益群众集资占总投资的20%。
  3)上级交通部门立项补助占总投资的30%。
  4)以工代赈补助占2.5%。
  5)地方财政以奖代补占3%左右。
  6)地方免征免收的几项税、费约占总投资的4%。 
  7)社会热心公路事业的赞助投资占2%。
  8)引进外资、社会融资(比例不确定)。 
  9)各专业银行贷款、借款(比例不确定)。 
  10)包点专项扶贫资金(包括土地开发资金)。
  11)以土地置换资金,用于公路建设(比例不确定)。 
  (九)其它措施
  1.完成公路规划管理的立法,本级计划、规划期长达10年,要保证其决策实施后的延续性、科学性,只有通过立法程序,才能避免执行过程中的干扰和随意性。  2.拓宽公路建设资金渠道,成立公路建设投资公司。  3.组建收费公路的股份公司。 4.加大对公路、桥梁建设的科技投入,引进人才,加强管理,优化设计,减少有效资金的浪费。5.成立公路工程监理公司,加强质量监督,保证工程质量。  6.争取自治区、自治州对本市公路建设的重点扶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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